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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二章 归降接着归降(1 / 5)

当山东军初抵城下时,总兵刘肇基建议乘敌主力未到,立脚未稳,出城一战。

史可法却说:“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以待其毙。”

而在城守方面,史可法又安排道:“旧城西门地形卑下,城外高阜俯瞰城下,势若建瓴,且为兴化李宦祖塋,树木阴蔽,由外达内,绝无阻隔,枝干回互,势少得出。诸将屡以为言。公以李氏荫木,不忍伐也。且言,诸将以此地为险,吾自守之”。

闰六月初二日夜,扬州城内官绅,集合了城中民壮几百,发动了叛乱,并打开城门邀山东军入城。激战至凌晨,扬州城于初三日落入大平军手中。刘肇基战死,扬州知府任民育、何刚等阵亡,史可法等人被俘后不愿归降,被迟明下令斩首。

史可法的誓死不降,确实称得上是对南明的忠贞。可是史可法此人,在整个崇祯年间就无什么值得称道的建树;他的地位和名望迅速上升也是在弘光时期。

可是作为政治家,史可法在策立新君上犯了致命的错误,导致武将窃取“定策”之功,大权旁落;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北将近一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

直到大平军的一支非主力部队——山东军的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却绝大多数都倒戈投降,变成大平朝征服南明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就可见一斑。

就是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在山东军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悲观失望,把军务全部交由幕僚处理。导致不到一天功夫,扬州即告失守。

史可法作为南明江淮重兵的统帅,其见识和才具实在平凡得很。但其一生,也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洁勤慎,二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至于他的整个政治生涯并不值得过分肯定。完全可以这么说,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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