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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一章 南洲记:徐福的新人生(2 / 6)

带法文,但凡国民移居海外,只要在国中没有产业,都必须享有保障其生存的必要土地,以一个成年男子,也即是“一丁”为基础标准。面积大小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南洲的定额是一顷,也即一百亩。

其实后一条不必国家规定,殖民公司自己都会当作招揽移民的基本条件。海外多的是土地,少的是人。

总结这一策,殖民公司想要自己包下一块托管地营运生利,就得让大概一百户人自己养活自己。这其实对大多数殖民公司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有一百户农人,就能有基本的粮食保证,在其他事务上也能提供必要的人手。

但对钟上位来说,他们是来开矿,不是来种田,粮食本就便宜,没必要自己种。珊瑚州公司还没一分利,就得背上养活一百户人的负担,着实亏本。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在珊瑚州养活了一百户国人,然后雇佣外籍劳工甚至用奴工就再无顾忌,钟上位也释然了,这只是必要的代价。

徐福这六十对夫妇是来打前站的,之后会看情况再增添人手,或是收手。在商言商,如果珊瑚州没有前途,钟上位等人自不会把此地搞成托管地,由此背上包袱,东明州的靖海港就是前例。

“这里气候好像有些干,怪不得总司们会运麦种来,种麦子、豆子,再加上番薯和苞米,养活自己一家两口人没问题。不,就算养活十口人都没问题,百亩地啊……”

打量着这块陌生土地上的草木,熟悉农事的徐福这么想着。他们这些移民享受着百亩田地的福利,而承担的义务只是上缴田物税,殖民公司的田物税很低,珊瑚州定的是实物的百分之一,几乎就是象征姓的。

等到此地确立为托管地之后,居民经营工商业也要给公司纳税,不过那时建起了乡院,也能跟公司讨价还价。只是这事还不为徐福这种不熟悉英华国体的人所知所感,在他看来,公司也就是一个衙门,他们是向这个衙门交皇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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