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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章 献祭者舍我其谁(2 / 9)

根本就是两回事啊。

之前周煌所参与所组建的党,不是兴趣爱好组织,就是学术思想组织,根本不涉及政务和朝权。就如曰本学者青木昆阳在《宋英较论》中所述一样,“我天朝会党林立,自弱冠少年至迟暮老者,无人不党,妇人亦莫能外,此乃宋风盛扬之景。宋时蹴鞠、诗画、文史、曲词,事事皆党,士庶皆与,贵贱不分。”

涉及政务和朝政的党也有,在国中非常兴盛,但都在东西两院以及地方议院里,议院建制以来就有了。国西院的“民会”也称“金党”,就是专门抱团跟政事堂斗的,争税制、金融等工商事的事权法权。而国东院里的仁社,承自汪士慎,汪瞎子虽死多年,但这个党还是传承下来了,跟政事堂乃至皇帝争民生文教等事权法权。

总之在议院里,院事也是人人皆党,不置身一党,也是个怪物,下一任多半也呆不住,因为你不党就一事无成,选人可不愿继续把票投给一个混曰子的家伙。

也就是说,在英华,结党根本不是个忌讳事,反而是人之常情。

刘纶要周煌所作之事,所结之党,姓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在此时的英华,结党玩耍,结党鼓吹,结党伸张权利,这都不涉朝政之权。而刘纶跟周煌联手,是结党谋“政权”,这个“党”就是黑的,放在旧世,杀头都是轻的。

就拿宋朝打比方,一个大臣联合台谏,身负民意,对皇帝说,我得当宰执,看,我背后有这些、那些、这么多人支持,这是什么行为?

当然,英华已是今人世,国家非皇室一家之私,就根本法理来说,结党谋权已不是大逆不道之事,宰相推选制其实已给这事开了门。

但法理之上的实际层面,情况却很复杂。

首先,政事堂和两院还是平行的,政事堂是考出来的,两院是选出来的。有华夏千年科举传统在,英华士子多在仕途,英华这个火车头,是考出来的在掌方向盘,而选出来的除了能凑半只脚在刹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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