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女频综合>金瓶梅> 第四十七回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十七回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1 / 8)

诗曰:

怀璧身堪罪,偿金迹未明。

龙蛇一失路,虎豹屡相惊。

暂遣虞罗急,终知汉法平。

须凭鲁连箭,为汝谢聊成。  话说江南扬州广陵城内,有一苗员外,名唤苗天秀。家有万贯资财,颇好诗礼。年四十岁,身边无子,止有一女尚未出嫁。其妻李氏,身染痼疾在床,家事尽托与宠妾刁氏,名唤刁七儿。原是娼妓出身,天秀用银三百两娶来家,纳为侧室,宠嬖无比。忽一日,有一老僧在门首化缘,自称是东京报恩寺僧,因为堂中缺少一尊镀金铜罗汉,故云游在此,访善纪录。天秀问之,不吝,即施银五十两与那僧人。僧人道:“不消许多,一半足矣。”天秀道:“吾师休嫌少,除完佛像,余剩可作斋供。”那僧人问讯致谢,临行向天秀说道:“员外左眼眶下有一道死气,主不出此年当有大灾。你有如此善缘与我,贫僧焉敢不预先说知。今后随有甚事,切勿出境。戒之戒之。”言毕,作辞而去。  那消半月,天秀偶游后园,见其家人苗青正与刁氏亭侧私语,不意天秀卒至看见,不由分说,将苗青痛打一顿,誓欲逐之。苗青恐惧,转央亲邻再三劝留得免,终是切恨在心。不期有天秀表兄黄美,原是扬州人氏,乃举人出身,在东京开封府做通判,亦是博学广识之人。一日,寄一封书来与天秀,要请天秀上东京,一则游玩,二者为谋其前程。苗天秀得书大喜,因向其妻妾说道:“东京乃辇毂之地,景物繁华,吾心久欲游览,无由得便。今不期表兄书来相招,实慰平生之意。”其妻李氏便说:“前日僧人相你面上有灾厄,嘱咐不可出门。此去京都甚远,况你家私沉重,抛下幼女病妻在家,未审此去前程如何,不如勿往为善。”天秀不听,反加怒叱,说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桑弧蓬矢,不能邀游天下,观国之光,徒老死牖下,无益矣。况吾胸中有物,囊有余资,何愁功名不到手?此去表兄必有美事于我,切勿多言!”于是吩咐家人苗青,收拾行李衣装,多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