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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卖花郎不卖后庭花 买货人惯买无钱货(2 / 6)

该叫他做“雅中三俗”。

如今说几个变得完全能得此中之趣的,只当替斯文交易挂个招牌,好等人去下顾。只是一件:另有个美色招牌,切不可挂;若还一挂,就要惹出事来。奉劝世间标致店官,全要以谨慎为主。

明朝嘉靖年间,北京顺天府宛平县有两个少年:一姓金,字仲雨;一姓刘,字敏叔。两人同学攻书,最相契厚。只因把杂技分心,不肯专心举业,所以读不成功,到二十岁外,都出了学门,要做贸易之事。又有个少而更少的朋友,是扬州人,姓权,字汝修;生得面似何郎,腰同沈约,虽是男子,还赛过美貌的妇人,与金、刘二君都有后庭之好。金、刘二君只以交情为重,略去一切嫌疑,两个朋友合著一个龙阳,不但醋念不生,反借他为联络形骸之具。人只说他两个增为三个,却不知道三人并作一人。

大家商议道:“我们都是读书朋友,虽然弃了举业,也还要择术而行,寻些斯文交易做做,才不失文人之体。”就把三十六行的生意件件都想到,没有几样中意的。只有书铺、香铺、花铺、古董铺四种,个个说通,人人道好,就要兼并而为之。

竟到西河沿上赁了三间店面,打通了并做一间。中间开书铺,是金仲雨掌管;左边开香铺,是权汝修掌管;右边开花铺,又搭着古董,是刘敏叔掌管。后面有进大搂,题上一个匾额,叫做“萃雅楼”。结构之精,铺设之雅,自不待说。每到风清月朗之夜,一同聚啸其中,弹的弹,吹的吹,唱的唱,都是绝顶的技艺,闻者无不销魂。没有一部奇书不是他看起,没有一种异香不是他烧起,没有一本奇花异卉不是他赏玩起。手中摩弄的没有秦汉以下之物,壁间悬挂的尽是来唐以上之人。受用过了,又还卖出钱来,越用得旧,越卖得多,只当普天下人出了银子,买他这三位清客在那边受享。

金、刘二人各有家小,都另在一处,独有权汝修未娶,常宿店中,当了两人的家小,各人轮伴一夜,名为守店,实是赏玩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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