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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血战丰城(2 / 4)

韩滉的话很有说服力,常衮一时哑口无言,半晌道:“但他随意挪用朝廷规定用途的钱物,算不算违规?”

刘晏也道:“如果这个算违规的话,那我早该下狱无数次了,我做度支使时,哪天不是在挖东墙补西墙,各种朝廷规定好用途的钱不都是随手扯来用,还管什么用途,大家扪心自问,我们谁当地方官的时候没有挪用过朝廷批下的钱粮?我觉得只要不是私吞,或者用在吃喝玩乐上,这种工程之间的挪用,不是什么大事,可以批评几句,但不能用罪责两个字,更不能作为弹劾的理由。”

五个弹劾理由去掉了两个,还剩下三个,这时,颜真卿又道:“还是私自授田这一条,我看了看,他并没有违反均田制,均田制规定得很清楚,丁男一顷,丁女五十亩,虽然从未达到过,最多给十几亩,但不能说他给足一顷就违规了,他的授田数量完全符合均田制嘛!至于‘私下授田’,我想当年安西授田给移民,从来就没有请示过朝廷,朝廷什么时候说过安西是私下授田?丰州也是边疆,为什么安西可以,丰州就不行?”

韩滉又接口道:“第五条,未经户部批准,擅自和灾民签署移民协议,将灾民变成移民,造成了胜州和夏州的大量空户,我就想问一下,郭宋的移民协议是什么样子,常相国看过吗?或者这位监察御史看过吗?上面有没有涉及在丰州重新建户籍?如果没有建户籍,那就是招募流民赴边疆屯田,很正常,如果在边疆连续屯田十年,那么按照朝廷规定,这块无主之地是可以归耕作者所有。”

常衮头有点发晕,眼看着证据确凿的四项弹劾理由居然被一一批驳了,而且有条有理,让他难以反击。

他犹如抱住救命稻草般抓住第一条弹劾理由道:“那第一条呢?未经朝廷同意私自和思结部结盟,该当何罪?”

众人都沉默了,在唐朝这确实是很犯忌的事情,尤其是边疆将领不准私下和异族勾结,或者私下达成某种交易,这也和隋末时,突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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