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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为臣贪,必亡其身(1 / 4)

李二的脸色变得铁青,他自然也琢磨出这两笔账之间的含义。

有人居然敢在民部账簿上做手脚,贪墨国库铜钱!这简直触及到了李二的逆鳞。

李二最恨贪腐!

贞观元年,刚刚登基的李二下令修改律法。为了体现新君怀柔天下的光辉形象,李二对很多罪行都减轻了处罚,但唯独对贪污受贿的处罚丝毫不放松,甚至更加严厉。

当时房玄龄、长孙无忌都建议依照汉律,贪污一百六十两黄金即处死。但李二觉得金额太高,没有震慑效果,最终唐律定为贪墨“十五匹绢,即绞刑处死”。

贞观初年,生绢五百文左右一匹。十五匹绢,不过才七千五百文钱,比当朝一品官员的月俸略多一点。

可今日大殿之上,当着百官的面,居然爆出了这般惊天大案,怎么能不让李二怒火中烧?

有人居然贪墨了八千多贯铜钱!按照唐律,得死多少次才够?

至于贪赃枉法之人是谁,戴胄清楚、张亮清楚,李二自然也一清二楚。

作为民部的头司,民部郎中位高权重,这钱粮账簿便是由其掌管。

能够在民部账簿之中做手脚,除了民部尚书戴胄,也就只有这位民部郎中李孺了。

戴胄生性坚贞,有才干,熟知律法,原为前隋官员,后入唐为官。对于这位股肱之臣,李二自然是完全信任的,也坚信以戴胄的为人,是绝对不可能贪墨,否则他也不会任命其担任民部尚书这般重要的职位。

不过今日这案子曝光,戴胄却也并非没有责任。

他身为民部尚书,却未发现属下官员贪墨,自然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至于一旁的张亮,李二此时却是懒得理会他。

“李卿,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李二盯着李孺,帝王威严含怒而发,更让李孺话都说不出来,跪倒在那里一个劲的磕头。

“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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