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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税改(二)(2 / 4)

,张四维则暗暗叫苦。这对任何一个大商帮都是一个坏消息,而晋商尤甚。

明代自洪武以来,征收的工商税都是极低的。课征办法虽因课征对象不同而异,但对各类手工业品一直采用从价计征,税率一般为三十分之一,且免税范围极广,凡嫁娶丧祭之物,自织布帛、农器、食物及既税之物,车船运自己的物品,以及鱼、蔬、杂果非市贩者皆可免税。

但是,对于非商帮成员的工商业者来说,所谓的低税率其实并不低——跟自耕农的税赋一样。条鞭法之前,朝廷征收的所谓“田赋”极低,万历初年时全国平均每亩4升。这是什么概念?按稻田算,大概百分之二;按小麦田算,大概百分之四。与战国时期的日本按二分之一比例征收相比,简直低的可怜。

但是这些正税加上丁赋、均瑶、力差、杂泛——这些其实也算是“正税”,关键是征收环节的腐败低效和层层盘剥,自耕农的亩均税赋就一下子暴增到了亩产量的三分之一,大概是所谓“田赋正税”的十倍以上。因此遇到灾年,大规模的兼并就不可避免。

商税也是一样,随着朝廷的日渐臃肿低效,财税不足的各级官府开始大规模设立钞关收取“船料费”和“车马税”;城市则设立“门摊税”以及各类“杂派”和“摊派”,前面的算是地方税,后面的“杂派”和“摊派”则近乎地方官的勒索了,加上收税环节的盘剥,与田赋正税一样,大明实际上的商税并不低。

现如今工商业的实际税率大概是十税一,已经接近朱翊钧所拟的“八税一”的税率。但是对于晋商等大官商来说,杂派和摊派,是没有人敢收的。钞关、门摊税这些,他们也只交少量定额。相对于小工商业者,这些大商帮,税负大概仅在十五税一左右甚至更低。

因此,对于皇帝提出的税率,张四维深感肉疼也属理所当然——这相当于正税翻倍还多。

而对于朱翊钧来说,穿越前他是税收工作者——明代的漏洞百出的税收政策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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