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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4章 第一天(2 / 6)

得很全面,以至于王安石的改革,没过多久就被人推翻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保甲制度就一无是处。

否则,也不会有后续的王朝将其发扬光大,沿用传承了。

保甲的雏形,在汉唐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汉朝规定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朝则是定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

王安石最初的保甲制度1.101版本,其中有个很大的bug,就是保丁。王安石的想法是全民大练兵,设立庞大的民兵基础,一来可以借保丁消除各地山匪盗贼,二来则是可以与宋代的募兵制相互补充,完善兵源,三来么还可以省下一些养兵费用,藏兵于野。

然而理想呢,都是男神女神,现实呢,都是男女神经。

不要小看了华夏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优良传统。

王安石的保甲之法,有对于保丁的补贴,保丁上番,也就是参加民兵训练,“每人日支口食米三升,盐菜钱一十文”,而都、副保正可另外得钱七千文,大保长三千文。

既然有“郭奉孝”同学的补贴,自然就有人会琢磨着将“烧饼”上面的芝麻扣些下来吃,当然,最开始是的时候是扣芝麻,但是一层抠一次,到了下面么,“烧饼”也就剩下两三颗的芝麻了……

另外,增设的所谓都、副保,大保长等职位,王安石的原意也不错,不过么,相信在办理一些事情的时候,见识过某些极个别地方,其中的某一极小部分的社区临时工的嘴脸,也就大体能够明白,一旦鸡毛遇见了令箭,就是碰撞出如何美妙的干柴烈火来。

因此,最后王安石的反对派,给保甲之法以“徒足以困百姓,而实无益于军实”,也算是中肯,不算是什么故意抹黑。

斐潜现在用的保甲之法呢,就是后来升级的4.404版本。

汉代么,有一条检举红利法规,就是揭发者,可以获得罪责之人一半的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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