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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一份书稿(1 / 3)

新华书肆逐渐成了长安城里最大的一家书行。所有在长一楼上演过的剧集,都会转化成文字版在这里出售。有很多人都喜欢看。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抢到在长一楼看话剧的票。

除此之外,新华书肆每个月都会出一本的《故事会》也很快风靡了全长安,成为众多游手好闲的公子少爷们必不可少的娱乐读物——当然,也不只是公子少爷们,闺中的小姐也喜欢读,只是不得不偷偷地读而已。

也怪李信的恶趣味。明明送到他手上的原版故事都还挺常规的,他就非得改出“邻居家的母猪为何半夜惨叫”之类的耸人听闻的标题,叫人一看就忍不住好奇,但是又不好意思好奇.....

不过话说回来,《故事会》能卖得那么好,也有相当一部分不得不归功于李信改出来的这些标题。

不管是后世还是大唐,人性都是共通的。在后世能引人入胜的故事,只要去掉大唐人难以理解的部分设定,也完全能引起大唐人的共鸣。同理,能吸引后世人注意的让人又爱又恨的标题党,同样也能在大唐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

没错,李信就是个该死的标题党。

不过,今天坐在书店二楼会客室里的他,并不打算给自己手中这一本原稿起任何耸人听闻的标题。

新华书肆的经营范围很广,除了售卖长一楼话剧的相关小说、李信的经济学入门教材、《故事会》以及传统的四书五经等等之外,还兼营代人出版——也就是说,写书的人主动找上门来合作,自掏腰包让新华书肆将他的书刊印并发售。

通常来说,会干这种事的都是比较自恋的大儒。他们非常欣赏自己的学说和研究,觉得世人就应该接受这些东西的熏陶。于是,他们便抱着“舍己为人”的高尚思想,主动掏钱来让新华书肆帮他们出版。

李信当然不会拒绝生意。哪怕是一坨垃圾,只要出钱,他也愿意帮忙出版——至于到底有没有人买,买回去看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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