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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五十七 诸葛亮觉得在这里可以实现他的价值(2 / 4)

持续繁荣,每年在税收比例上都占据重要地位,是其他各州难以超越的。

而在吏治方面,青州官员的数量很多,但是爆出贪官污吏贪腐事件的次数却不多。

魏帝国建立四年来青州主动上报的贪污案件只有六起,平均一年都轮不到两起。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临淄营这些年整理的关于青州的资料郭某人一直都没有时间看,前段时间抽空看了看,看到了不少触目惊心却不曾通过正常渠道上报朝廷的事情。

郭鹏提升了州刺史的级别,但是为了确保不会出现东汉末年军阀割据的情况,他大大限制了州刺史的权力。

州刺史负责行政,不负责管理吏治,在人事方面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这是郭某人特意规定的。

从提拔到降职,人事方面的权力不属于州刺史管辖。

魏帝国的吏治在中央主要是三司分别管理,官员经济上的问题则主要是刑部负责惩处。

地方上官员的主要问题当然也是经济方面的问题,这方面则是刺史府、郡守府和县府三级政府内重新架构的法曹负责管理。

法曹名义上隶属于一地主官,但是在处理贪腐问题上并不受主官干预,反而是和中央刑部关系紧密,有直接将案件上报给中央刑部的资格。

郭某人这几年来不断扩张中央政府规模,已经成功把吏部和财政部扩张到了全国范围。

接下来,也有把中央刑部和地方法曹的联系搞得更加紧密的打算。

但主要还是时间不够,精力不足,没有来得及优化地方针对贪官污吏的惩治体系。

要办的事情总要分个轻重缓急,官员贪污这种必然性事件在帝国体系内实在不能算是第一重量级别的事件。

只有当皇帝重视或者需要乃至于引发民变的时候,才会被看做头等大事。

当然,真要到了那种时候,往往为时已晚。

人们吃不到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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