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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没用的混蛋(五)(1 / 4)

不管怎么问那些被冻的脸色惨白的家伙,李长寿的手下都说不出袭击他们的人到底是谁。他们翻来覆去的只能讲出自己突然被不知哪里窜出来的人制住,嘴里堵了东西,头上套了麻袋。绳捆索绑的带走了。

李长寿听着手下的讲述,看着手下恐惧而且困惑的神色,心中感受到强烈的不安。不用特别考虑,李长寿就坚信动手的必然是霍崇。在牟平县里面与李长寿有如此矛盾的除了霍崇也没别人。敢对李长寿动手的也只有霍崇。

“霍崇!俺要弄死他!”李长寿恶狠狠的喊道。发下了这样的愿景,李长寿盘算起怎么才能实现目的。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告官,官府能让霍崇完全翻不了身。回想起董知县的脸,李长寿咬了咬嘴唇,命手下前去告官。

“老爷,该怎么写状纸。状告何人?”

听到问题,李长寿再次询问手下,可否有任何能够将霍崇与绑架者联系的内容。手下们被冻了大半夜,此时晕三到四,完全说不出什么。李长寿下了狠心,喝道:“定然是霍崇指使,无需多说什么。就状告霍崇派人行凶!”

董知县当天就接到了状纸。身为知县就要承担起一个县的事务,从税收到司法,还有维护地方秩序,组织地方考试。绑架案当然属于知县权责范围内。

看到霍崇和李长寿李举人之间的冲突到了这般地步,董知县心里头很是高兴。不管是霍崇还是李长寿,两人的斗争在董知县眼里就属于狗咬狗。不管谁赢,只要过程够激烈,损失够大,都是不错的事情。

带着这般心情,董知县本想直接让递状纸的人滚蛋。虽然知县是百里侯,拥有地方上很大权力。这不等于知县就真可以在地方上杀人放火为所欲为。按照状纸上所写,都是各种臆测。直接把责任推到霍崇身上。

在完全没有证据的局面下,除非知县事先安排了李长寿这样的人来告官,否则不可能因为这样的状纸就抓人办案。如果这份状纸成立,把状纸上霍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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