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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管杀不管埋”(3 / 6)

今年有得忙。区领导提出要求,要我们大干200天,节假日都别指望正常休息,估计你也一样,这边的工作完成之前别想回派出所。”

回派出所有什么好的?

领导一开始说让常驻朝阳警务室,脑子里只想着朝阳村的事很麻烦,来了之后也别指望能够之前一样正常休息。其实应该反过来想,在所里难道就不麻烦。什么事都要干,说让加班就要加班。

而且昨晚在所里听老陶说,刘所新官上任时没烧三把火,现在站稳脚跟了开始烧,要推行“住所制”,打算要求民警辅警和协勤从8月份开始全住在所里,每个星期只能回去两个晚上。

换言之,这个家早晚是要搬的。

与其在所里没日没夜的干还不受待见,不如躲在“天高皇帝远”的朝阳社区,虽然要干的活一样不少,但至少不要再看别人脸色。

说句不夸张地话,社区民警不是谁想干就有机会干的!

现在“享受”的相当于即将退休的老民警的待遇,只不过所领导给这个待遇的初衷并非照顾,而是觉得自己没用,留在所里也帮不上什么忙。

没用就没用吧,横向对比一下,韩朝阳很满意当片儿警的现状。

想到这个“美差”很快会变得炙手可热,觉得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必须干得让领导挑不出刺儿才能继续享受老民警待遇,急忙道:“苏主任,这两天一直忙这忙那,都没顾上向您汇报工作,您今天有没有时间,我想给您汇报下对于社区治安防范的一些想法。”

小伙子很阳光很帅,据说是学音乐的。

一表人才,苏娴早想把街道财政所的小黄介绍给他,不禁笑道:“小韩,别来你们派出所那一套,我就一居委会大妈,千万别提汇不汇报,有什么事直说,我现在就有时间。”

“苏主任,区里和街道包括我们分局都要求各社区加强人口管理,搞好治安防范,组建义务治安联防队或义务治安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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