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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九章 命案(八)(1 / 3)

朝阳社区居委会一楼东侧原来的社区民警办公室,早就变成了纪开元和吴文革两位老爷子的宿舍。

吴文革老伴去世了,儿女都成了家,并且儿媳妇比较厉害,不太喜欢他这个糟老头子,甚至不要他帮着接送孩子上学,有儿女跟没儿女没什么区别,平时就一个人过,呆在他那套老房子里没什么意思,所以被顾爷爷请来给巡逻队当顾问之后就以单位为家,也就春节时回去住了几天。

纪开元不仅有老伴儿而且跟他儿子一起住,不管刮风下雨,不管抓小偷抓到多晚也要回去,所以这个宿舍对他而言就是个午休的地方。也正因为要在宿舍里睡个午觉,床单被褥和洗漱用品一应俱全。

但是今晚,他一反常态地没回去。

把宿舍当作“3.14”案指挥部,把韩朝阳拉来一起研究分析案情。

被害人的照片借用六院的激光打印机打印出来了,甚至把他和吴老爷子“勘查现场”时用手机拍的照片一并打印出来了,用磁石吸押在刚从会议室搬来的白黑板上。美中不足的是被害人的照片是身份证上的照片,不是日常的生活照,可能与死者本人不太像。

纪老爷子回头看看刚跟黄莹通完电话的韩朝阳,拿起水笔在被害人照片下写上被害人的名字,在现场照片上标注出尸体、足迹和化肥厂化厕所粪池盖板所在的位置,随即放下笔道:“老吴,朝阳,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不多,但也不少。首先,被害人的身份已确认,腾爱华,26岁,河清县大丰镇向阳村四组人,高中文化,因开饭店失败无法归还借款,被河清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于2014年11月从河清县城跑出来躲债,躲债期间到底有没有与其亲属联系暂不清楚。其次,凶手极可能是一个年龄在35岁至45岁之间的男子,左腿瘸了或左脚残疾,身高一米八五至一米九五间,体重约98公斤,身材魁梧,人高马大……”

他说得很认真,边说又边用水笔在白黑板上注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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