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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河畔女尸(1 / 30)

恐惧大都因为无知与不确定感而产生。

——戴尔·卡耐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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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下午,阳光照进办公室,暖洋洋的,让人直打瞌睡。

办公室里的各位都在忙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情,我抱着一本信访核查卷宗,怎么也打不起精神。林涛在看一则“错案”的报道,边看边低声读着网友们对警方的谴责。陈诗羽抱着闵建雄老师的《命案现场行为分析》吃力地学习。韩亮忙里偷闲地玩着他的贪吃蛇。大宝倒好,看起来是在法医论坛看帖子,但总能间断地听见他的鼾声。

省厅的勘查组虽然每年出差时间占一半以上,但是剩余的时间也是要正常坐班的。过完年之后的两三个月,省厅勘查一组似乎进入了工作的“淡季”,连续半个多月没有出差,实在是很难得的平静。

“明明办案没有丝毫瑕疵,却要查这么厚一本信访卷宗。”我心里暗暗想着。看着一沓沓基层法医被纪委、督察部门调查的报告,我暗自替同行们委屈。不过转念一想,相比林涛读的那起被宣判无罪的案件里的办案人员,他们算是好得多了。

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近年省内有几起已决案件,因为当事人申诉而被提起重审,甚至有案件被再判无罪。这样的案件被称为“错案”,会被媒体广泛关注,当地的刑侦部门也会被谴责。

我们也参与会诊了几起案件,但是因为当年的技术有限,现场果真是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虽然刑侦人员、技术人员都能够在内心确认案件办理无误,但是在法律的层面上,这些案件的证据链是不够完善的。基层的刑侦人员愿意尊重法律的精神,但也很害怕面对外界的指责。毕竟,很多人并不知道“法律意义上的无罪”不等于“事实意义上的无罪”。媒体一旦报道,总是把“法律意义上无罪”的犯罪嫌疑人说成“事实意义上无罪”的无辜群众。他们不关心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更关心警方究竟有没有“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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