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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此去少年郎(1 / 4)

勾结匪盗,却还有利稳定?

以正常人的认知来看,这无疑有些颠倒是非,是极其荒诞的。

可是,在生产力相对滞后、国家掌控力相对薄弱的古代,却有着它存在的道理。

因为,即使强如大唐,富若两宋,也达不到后世的富足生活水平。一遇灾难,百姓对危机的抵御能力也是极低的,吃不上饭,活不下去的情况实属于正常。

那么,为活命,百姓要么出逃成为流民,要么落草为寇,干起杀人越货的买卖。

这也是每逢大难,必流民如潮,匪患成灾的主要原因。

由此一来,盗匪遍地,为祸四方,也就成了任何一个封建王朝不得不面临的难题。

当然,王法为大,既然是匪,那就没有留下的道理。

大唐也好,别的朝代也罢,对于土匪、强人历来不会姑息,必会想尽办法扼杀在萌芽之中。

可是,有个词儿叫“力不从心”,还有个词儿叫“疲于应付”,朝廷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剿灭只是下策,一般都会招安。

封个官,洗个白,对于朝廷来说,远比出兵剿匪要划算得多。

可是,如果招安不了呢?遍地匪盗真的一家一家的去清缴?

那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朝廷要为之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就越多,有时候更是根本就剿不过来。

就像这川黔绿林,吴宁这一路走下去,起马得过十几个山头。这还是他眼前的,还有很多是吴宁入黔触及不到的山头匪寨,那就更不知道多少了。

如果让朝廷来剿灭,得动用多少军队?耗费多少粮饷?

这无异于发动一场小规模的战争,对财政的压力绝对不容忽视,甚至很有可能拖垮一个王朝。

但是,你不剿还不行,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它一天天做大吧?

想想瓦岗寨,还有后来水泊梁山,华夏多数王朝的覆灭差不多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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