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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假使良知尚存(2 / 4)

尊重长辈。

有了它,等于给了那些想要借助长辈身份行犯罪之实的人一把保护伞。无论他们干出多么失格的事情,只要他一天还是‘长辈’,晚辈就必须忍耐。

就算是让14岁的女儿脱光衣服爬到他被窝里,她也必须得这么干。

为什么?因为他是‘长辈’。

他是‘长辈’,所以他可以为所欲为。

他可以用拳头让她们听话,用极尽手段的凌辱让她们屈服,她们却不敢反抗。

即便他真的杀了人,只要他是初犯,只要他说服家里人一个都不要站出来去发起全民签名,甚至出具谅解书。

他顶多只需要在监狱里待上几年时间,一切就都一笔勾销。

而那些受害者只会更加沉默,因为法律不支持。

在她们初次受害的时候,我们没能保护她们。

现在,她们孤立无援之下的反抗,我们反而要在这里讨论是不是该给她们一个死刑?

这样的法律,真的平等吗?”

“她们可以报案,可以向其他人寻求帮助,而没必要杀人。”谷口正雄蹙眉。

青木凉介闻言却是笑着摇头:

“她没有寻求过帮助吗?过去的13年里所有能够寻求帮助的人,全部拒绝了她,无一例外。”

他的视线扫过庭上的每一个法官,一字一句地说道,

“被害者在被告14岁,本该是天真烂漫的纯真年纪,将其以暴力侵犯,并且之后的13年来,一直强迫她过着所谓的夫妻生活,用此等兽行蹂躏被告的人生。

两人本应是父女关系,而从两人的孩子立场来看,两人是同列直系亲属关系。

从此等行为来看,被害者对于被告的感情里未曾有任何的父女之爱,只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妻妾存在。

当被告向被害人恳求,恳求其允许自己与恋人结婚,而被害人之后的一系列行动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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