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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断臂(2 / 4)

也没带镐头,费大半个时辰才刨出个能容俩人躺下、一尺的浅坑。

坑两边插上门板,里头铺上柴火,烤着只涂大盐粒子没放干净血的狼肉,囫囵吃了天就完全黑下来,他们的活儿却还没干完。

捡些柴火与炭在边上另立篝火取暖,用河边的沙土往浅坑的火上一铺,灭了火,这就成了夜里暖洋洋的地铺。

夜里俩人轮换值夜给篝火添柴,睡到第二天早上天光泛青刚刚好。

别的不说,至少在吃饭上,这个时节的陕北,很少有人能像他们吃的这么自在。

已经没几个村子能吃上葱油饼了。

至于烤狼肉……不提也罢。

狼肉本就腥臊,想收拾妥当非弄几头大蒜不可。

最好把府衙老爷后宅种的观赏番椒大把大把下锅里混着肉炖。

像刘承宗这样,怕血腥味引来人群错过放血最的最好时间、缺少调料只有大盐粒子不说,还没有曹耀那手专业的厨艺技能。

制作水平充其量比疯狂原始人多点盐,吃这玩意的目的就显得格外单纯。

生存。

就单纯是为了生存。

这么说可能有点过分,因为高显后半夜把剩下的肉裹着盐粒子熏起来了。

一夜熏不好,何况盐也不够,干燥防腐后,拿回黑龙山还要接着熏。

可能要等他们吃那些熏出来又腥又臊的肉条条,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这三匹狼个子都不小,但就和这会儿的人一样,身上肉不多,可怜日子没少过,剖开狼肚子,里头都有干草叶子了。

除了高显拿去熏的一部分,他们吃了两顿,剩下十来斤被刘承宗塞到胃里保存起来。

可不是他自己的胃,他的胃只能加快腐烂没有防腐功能,是把狼肉塞到狼胃里,打算拿回去跟村里还有小牲口的乡邻换点别的肉,哪怕就换只鸡子呢。

其实这节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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