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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诗从何来(2 / 5)

怂,该凶恶凶恶,可惜我两个儿子谁都没继承老子这个聪明劲儿!

但是……依然没关系,他一下子就明白了。

眼见那陈胄已经告辞要回县衙,陆老爹一把抓住陆洵的手腕,拉近些,眼睛瞪大,低声叮嘱道:“不可张狂!记住了?”

“记住了!”

“好!去吧!”

…………

“县君严惩凶徒,不令彼辈坐猖,实在是我邺城之青天,泽及草民等……”

县令周靖很果决。

等贺蓝眼等人,在一帮“义士”的协助下,押着林英并凶徒十余人来到县衙之后,也并不管是不是什么放告日,就直接被周县令当做特案处理,毫不犹豫地亲自升堂问案,简单问明情由,当堂宣判。

林英,并率众当街打人者,杖八十,余者杖四十。

并判处林英赔偿被打者陆明陆老爹伤药费六百两,赔偿一众挨打差役伤药费三百两,也即每人五十两。

当场结案。

那林英似乎是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甚至都没敢当堂辩解,便认罪服输。

在邺城的正常普通家庭而言,被林英林员外派人给打了,几乎是必然没有还击之力的,但现在,时间不过短短的两个多时辰,事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后竟是以这样的结果结束了。

陆老爹作为苦主,但考虑到身上有伤,因此没有过来出堂指认,而是由陆洵这个长子代为出面。一等宣判结束,县令退堂,陆洵作为苦主的儿子,当场在案卷上画押,然后,他便被陈赞画引领着,到后堂,见到了本县县君,周靖。

先义正辞严的把马屁送上,周靖周县令笑眯眯的笑纳了,然后才攀谈起来。聊的却也并非本案,而是一个多时辰之前才刚刚新鲜出炉的四星之诗,《小池》。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单此一句,便着实叫人爱煞!通观全诗,虽小巧,却精致,实在是近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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