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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撩(3 / 5)

朗朗上口,整体好像也更有气韵,所以穿越以来,他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诗,这一篇,倒是第一首词作了。

词名《点绛唇》。

词曰: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略有些不符合刚才二人隔门问答的场景,但是没敢瞎改,就自己那水平,陆洵觉得大概率一改就瞎——但神韵是完全符合的。

就最后三句话,已经够了。

她会懂的。

啧,刚才路上还觉得不会有主动追女孩子的可能了,这不就写情诗泡妞了?

想了想,又在词牌《点绛唇》之下,加了标题,《垂花门》。

这就更露骨了。

再没个不懂的道理。

自己再看一遍,没有问题,在末尾署了名,随后放下笔。

果然,预判再次正确,这是一首四星之词!

正合适。

小心地把墨迹吹干,折起,找个空白信封一装,写上一个“周”字,底下落款“知名不具”,他出了书房,到前面叫人,“易兄,再跑一趟,为我送封信如何?”

…………

第二天就是端午了。

一大早天还没亮,陆老娘就起来了,要去礼佛烧香,蔡确也主动张罗着套上了车,陆老爹竟表示要亲自护送陆老娘去上香,这下子倒是陆洵省心了。

那人挤人的地方,他又知自己长得出众,太好认了,自然是能不去就不去。

不过除了蔡确之外,还是又安排了在家的赵壮也一并护送去。

毕竟除了老爹老娘之外,连陆漳陆温也要去,一大家子人呢,蔡确还要留在外面照看车马,必须得有个人跟着,陆洵才放心。

至于他自己,现在他倒是并没有太多安危上的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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