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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原来你喜欢看这个(1 / 4)

这段书的内容是什么呢。

说的是段誉和乔峰在酒楼里面喝酒,一连喝了三十多碗,俩人是越聊越投缘,索性就结为了异性兄弟。

李臻在这一点的处理上很巧妙。

他刻意的减弱了段誉喝酒的偷奸耍滑,因为这种情况听到后世之人的耳朵里还好,其他的不说,光说那连喝三十六碗的“壮举”,现代人听着就得迷糊。

可在这个时代,如果一个人能一连喝三十六碗酒,但凡听说了,或者见到了,那都得佩服至极的喊一声“壮士好酒量”。

能喝酒,便是豪爽。

人豪爽,便可与之结交。

说书不是什么照本宣科,也要分场合、分观众、分特定的时代。

所以,在这边的处理上,李臻改成了段誉用那雄浑的内气化解酒力,然后开始重点描写乔峰。

“列位,段誉说到底,是个公子哥的身子。别看他身有雄浑内气,可终究不是江湖人。但这乔峰便不同了。是左一碗右一碗!段誉瞧的分明,心说我这都在这偷奸耍滑的用内气化酒,可这位可是实打实的三十来碗下肚,眼瞅着是越喝越精神!当真好酒量!”

一群人听的是连连点头。

可不么。

一连十几碗酒,还没怎么聊天,就干喝。

这酒量可真好。

把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李臻笑呵呵的继续说道:

“喝酒这种事,您各位可记住了。虽然老话说是酒要少吃,事要多知。可是,更有句话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这话一出口,红缨眼睛就一亮。

默默的又把出自守初道长之口的话语记在了心里,打算回去说给小姐听。

“人生在世,就跟今天您诸位的桌前之友一般。能坐在一桌,便是缘分。而若能把酒言欢,在这天寒地冻之日凑一起,那几位的情义可就比天还高了。乃情比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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