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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如果大哥哥喜欢,我这就去将她擒来!】(2 / 4)

许多酒楼,争相挂出天下十大名菜之一。

许多布店,悬出十大绸缎之一。

如此百家争鸣,令人哭笑不得。

北莽评点,本朝十大名妓。

南方游牧民族,不似中原那般风雅含蓄,要露骨太多。

飞狐城风波楼花魁,便是因为一张小嘴,而得以入榜。

据说,那灵巧小舌,能让樱桃打结。

压箱绝技,自然便是美人吹节节玉箫。

此外,还有十大阴阳壶,诸如此类奇葩点评。

为让中原文士所不耻。

此时,美人薄唇含羌笛,徐千秋不免有些浮想联翩。

漂亮女子,尽皆天赐之物,既能秀色可餐,又可养眼舒心。

不过,徐千秋眼光早已挑剔苛刻。

如眼前吹笛这般贫寒少女,脸蛋,身段,能有九十分。

在他心中,却不断减分。

常年劳作,双手粗糙,减一分。

牧羊骑马,两瓣屁股蛋儿,肯定不够柔嫩,再减两分分。

若不识诗书,见识浅陋,再减两分。

以此类推,慢慢减分。

最后,大约能评八十五分。

至于江湖女侠,看似衣袖飘飘,仙子临世,除非臻于化境,生骨生肉,否则,双手必然满是老茧。

挥洒兵器时,练武时,偶而擦伤也是难免。

徐千秋曾记得,羊皮裘老头儿说过,:

当年,南海出了一位妙龄美艳女侠,特立独行,喜好白衣赤足,行走江湖,倍受仰慕。

后来,却被武道夺魁的李淳罡,评价一句,“这娘们儿,脚丫子真大”。

当时,把那姑娘当场给气哭。

怒气之下,与李淳罡比剑,自然是输了。

那之后,再不愿踏足中原。

可想而知,成名女侠,不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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