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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盛怒(下)(1 / 5)

沈虹知道了!

但他其实也不是现在知道,而是早就心理有数了。

易胜传媒全盘收购了宏基建材后,看在沈雪依的面子上,李闲云又把沈虹的那十个点还给了沈虹,不过用的是沈雪依的名义,说是沈雪依的歌手分成。

一开始沈虹还真被骗过去了,但后来渐渐发现不对。

我闺女在易胜传媒的地位好像不太对啊?怎么好像地位很高的样子?

再加上沈雪依有时候回家,没事偷偷煲个电话粥,一提有没有男朋友就是小脸儿红扑扑的“没有啦”,然后往房间里跑,她父母就能猜到一些——至少女儿恋爱这事没跑了。

真正确认的则是那些朋友圈里的大熊猫自拍——沈雪依屏蔽了她老爹老妈,但沈虹还是从其他人那里发现了真相。

能在李闲云的宅邸和大熊猫各种花式自拍,是个人都明白。

但当时沈虹没说什么。

实在是李闲云的名头在那儿,如果女儿能和李闲云在一起,这当然是好事。

虽然这货有些风流,但男人嘛,尤其是有钱男人,在这事上多看的穿。

最重要的是李闲云还没有结婚!

没有结婚就意味着有盼头啊——哪怕你和韩鑫语之间的关系天下皆知,但没有结婚就没有尘埃落定,那就可以自我欺骗。

但是刘宏达一句“实际是给某影视大佬做三”的话,瞬间让沈虹火大了。

哦,合着你压根就没打算娶我女儿啊?

有些事不能说开。

你李闲云要是真已经结婚了,再和沈雪依在一起,沈虹就算不开心,至少未必这么难以接受——毕竟自己也属于过错方!

但是还没结婚,却肯定不会娶自家女儿,这感觉瞬间就跟吃了苍蝇似的。

来的晚了只能当三那叫时运不济;命里注定只能当三,那就是你白玩我闺女。

当爹的想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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