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科幻灵异>北派盗墓笔记> 第137章 取水夜惊魂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37章 取水夜惊魂(1 / 4)

接着说。

王磨盘本来是个四十多岁的邋遢男人,逃荒要饭的,就因为会这种祖上传下来的本事,所以在高黎一带大受欢迎,后来他娶了白苗部的一位大美女,而这女孩,当初小王磨盘近二十岁。

作为回报,王磨盘带着他的猪,带着白苗部屡屡得手,一年挖到的金沙数量是黑苗部的几千倍还要多。

黑苗部眼红死了。

说这哪能行啊,于是就派了80多个人拿着刀,就要去把王磨盘抢到自己这里来。

随后就发生了,黑白苗之间的“怒江之战”

黑苗来了80多个人,相当于部落里一半的男人都来了,白苗为了保护王磨盘不被抢走,也出动了超过半数的人马,两大部落杀得天昏地暗死伤惨重,血水都染红了河水。

结果呢,两败俱伤。

最后双方又谈判,说在怒江河岸边儿立一座点金石,这点金石一整块全都用黄金打造,双方约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每年都在点金石这里举行比武大会,双方各派六个人,哪方赢了,就获得了明年金沙的开采权,还可以把王磨盘接来自己的部落,让他帮忙找金矿。

几年时间过去了,有时这家赢,有时那家行,王磨盘索性又在黑苗部成了个家,娶的也是最年轻的身材最好的黑苗美女。

今年在这家陪老婆,明年回那家陪老婆,王磨盘乐此不疲,成了最大赢家。

所以在高黎地区黑苗部传着一句谚语。

“水流流,金沙沙,王磨盘,来我家。”

“黑苗好,白苗孬,喂金猪,发发发。”

改开之后,黑苗白苗突然隐入茫茫大山,随后不断有大量探险者去了贡山,夜不知道他们是想去找黑苗白苗,还是想寻找到那块儿比武用的“点金石。”

讲完了小故事,在说我们的遭遇。

豆芽仔扔了骆驼屎,骂了声恶心死了老子了,随后我们继续赶路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