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都市言情>无耻之徒> 第两百零三章 血染江山壮行色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两百零三章 血染江山壮行色(1 / 6)

天上阴霾聚拢,人间难见晴朗。

鹅毛大雪飘然落下,江山染白,万里一色的苍穹下。

能见度急转直下。

但据说这种情况对功夫已臻化境的高手并不会造成多大困扰。

两个男人四目相对的刹那,李牧野的短刀指着对方,而就在这一瞬,咸东平忽然拔枪。

动作比闪电还快,迅雷不及掩耳的瞬间指向了李牧野的头。

从一开始,这就不是一场功夫高低的较量,作为顶级职业杀手,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打算选择用格斗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自己的拔枪速度,咸东平向来很有信心。哪怕他已经瞧出李牧野手中短刀的机关。

轮式手枪和咸东平的大黑星的枪声同时响起!

两个人却有不同的结局,出手快半拍儿的咸东平当胸中弹后缓缓倒在了地上,而慢了半拍儿的李牧野却还站在那里。

在对方开枪前的一刹那,李牧野歪了一下头,这个动作误导了咸东平,让他把瞄准的目标由头部改为当胸。就算临时修改目标他也还是更快的一方。而李牧野则从一开始就瞄准了更容易被打中的当胸心脏。枪声响过,外面的西装和里边的衬衣都是避弹衣,并且还穿了一件坚韧绝伦的飞天夜甲的李牧野理所当然占了便宜。

所以,尽管咸东平的动作更快,枪法更厉害,最后倒下去的却是他。最顶级的杀手,都很少穿避弹衣,因为他们更崇尚的是进攻,追求的是精准和快速,避弹衣的存在会影响拔枪速度,而且那东西并不能保护住全部要害,而高手过招,往往只要一个明显破绽就够了。他之所以会输掉性命,其实只是输给了李牧野歪头的那一瞬。

李牧野这一枪打的不够准,没有直接命中心脏,但好在轮式手枪的子弹被张金亮改装过,而且抹了毒药。咸东平已经无力回天。李牧野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牛毛针跟着命中在他拿枪的右手背上。半身麻痹,手枪落地,咸东平刹那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