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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讨债(二)(1 / 4)

许一山要想找黄大岭要债,手上就必须得有证据。

他电话通知黄大勇,让他去黄大春家里将法院的裁决书复印一份过来。

黄大勇闻言照办了,在将复印件交给许一山的时候,黄大勇拍着胸脯道:“许镇长,你若是帮大春讨回了钱,我保证,我们洪山村的集资款一分不少交到你手上来。”

拿了裁决书,许一山直接将电话打到了黄大岭的手机上。

黄大岭对许一山的来电非常意外,他在电话里笑眯眯问许一山,“小许镇长,有何贵干?”

许一山冷冷道:“黄老板,我想单独与你坐坐。”

黄大岭高兴道:“好啊,你说,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许一山回他道:“你定。”

黄大岭说了一个地方,不在茅山县城,也不在洪山镇,而是在衡岳市内。

许一山二话没说,拿了裁决书就往市里赶。

坐在车上,他突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黄大岭、黄大勇、黄大春。他们三个都姓黄,而且中间一个字都相同,难道.......。

疑团很快解开,在见到黄大岭之后,黄大岭第一句话就说:“我哪本家兄弟找到你头上来了?”

他们是本家兄弟?许一山顿时有些凌乱了。

他万万没想到,书记黄山老家居然就在洪山村。

黄山年轻时,是洪山公社的一个通讯员。所谓通讯员,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打杂人员。

洪山镇的前身是洪山公社,公社书记某天发现了黄山,觉得这小孩儿乖巧机灵,于是便安排他来公社做些跑跑腿的活。

黄山头脑灵活,又喜欢舞文弄墨,常常写些稿子往外寄。

那时候的人们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即便是公社书记,也是大老粗出身。黄山顿时成了大家眼里的秀才。

某天,县广播里播了一篇通讯,大意是赞颂洪山公社干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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