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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五章 真正的雪中送炭(中)(1 / 5)

在发新股还是发债券这一点上,十七人董事会的决策,实际上是符合“先上车”的股东的群体利益的。

谁要是当初先上了车,是那800万两白银原始股的一部分,谁也不想增发新股。

于是现在问题就出来了。

大顺下南洋了。

800万两的原始股,直接兑付,真不是兑付不起。

但是,12倍的债券呢?

这才是真正要命的东西。

这才是牵着王八吊着鳖的存在。

杠杆太大了。

这也是为什么刘钰说,就算是荷兰人提前知道大顺要下南洋的消息,也无计可施的原因。

非要发债券,不增新股,怎么能在南洋扩军备战?

反过来,要扩军备战,大顺虎视眈眈,就算发新股,有没有人愿意买?

明知道这钱可能打水漂,谁会为公司接盘?

有这钱,买法国国债、买英国国债、买俄国国债不香吗?

东印度公司要是一开始就发新股,增加资本,降低股息,损害原本股东的利益、为公司长远利益着想,也不至于在东南亚搞出诸多竭泽而渔、毫无远见的手段。

可反过来,这么搞,明显违背了资本的逐利性,需要的不是一个对全体股民负责的董事会。

而是一个绝对集权的、说一不二的、无限权力的无限责任制的董事长,或者叫东印度公司国王。

这又和金融规则相悖。

而先行一步的金融规矩,又是荷兰之前领先世界、当过超级大国的基石。

所以东印度公司面对南洋问题,根本无能为力。这是体制原因。

这些为了保护原始投资者利益而发行的东印度公司债券,才是让整个荷兰金融动荡的原因。

真要是只是区区那800万两白银的股本资产,荷兰最多疼一下。

可是12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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