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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三章 双赢(下)(1 / 7)

具体的合作细节,要等回阿姆斯特丹慢慢谈。

在中荷布鲁塞尔条约签订的当天,两拨信使就迅速骑马离开。

一路走北线,通过刘钰和俄国女沙皇的私人关系,走俄国的驿站路,从北线前往京城。

一路走南线,通过法国和奥斯曼的关系,经土耳其走波斯去印度,赶在季风来临之前统治南洋,准备发货。

现在正值逆风,船就算可以起航,也得折腾到明年三四月份才能到。如此也没办法,只好让马腿去跑。真要等到三四月份,大顺这边就扛不住了。

荷兰这边是否能谈妥,直接关系到大顺整个的南洋政策和贸易政策。

如果荷兰这边谈不妥,那也就只能搞“分销大区垄断制”了,白花花的银子是不能不要的。

如果荷兰这边谈妥了,肯定就直接装船发货,仍旧让荷兰国控制着欧洲的香料贸易,大顺作为合作方一起干。

大顺虽然有大明朝一百多年海外贸易打下的白银底子,但南洋的摊子太大,底子再厚也等不起。

这里面,就是“资金流水”和“总资产”的区别。

就像是voc,总资产,绝对不至于说才几百万两白银。但是,之前大顺不过是断了荷兰对日本的贸易,掐断了东印度公司的资金流水,东印度公司立刻就出了问题。

大顺这边也一样。

南洋的港口、堡垒、驻军、控制权、地皮、土地,这都算是总资产。

但是,从开战到现在,如果今年再错过去,就两年没贸易了。而为了保护南洋荷兰人已经改造后的基础,大顺现在正在拿着真金白银收货。

就像是安汶等地,已经完全被荷兰改造成了香料产地。要是大顺不收货,当地人饿不饿死先不说,最起码为了吃饭,先把树砍了种木薯是可能的吧?

这年月吃木薯很可能氰酸中毒,但就像是大顺在黑龙江江口的移民种黑麦麦角碱中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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