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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六章 “不正当”竞争(二)(2 / 6)

没错。

睁开眼,便有理由,名正言顺。

而鸦片问题……这个,葡萄牙人真的难以洗白。

英国东印度公司在这边发布了禁绝鸦片令之后,理论上确实是不在自己公司的船上携带,而是转包给二道贩子——我只生产、批发,但我不零售,所以我无罪的逻辑。

主要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掂量了一下这边的体量,发现现在打不过。

而之前天主教徒充斥朝堂,英国又是好容易拿到的直接贸易的机会,是以不敢在这种事上给自己添麻烦,只能打打擦边球。

公司又是个实体,一旦对公司禁运,公司的茶叶生丝等业务全完。

葡萄牙人则不同。

自前朝就在澳门扎根了,虽然其中有过危机,但度过去了。

自觉树大根深,觉得一切都稳了,根本不担心什么。

人脉广泛,而且又没有一个大公司的法人,抓了也只是私人行为。

甚至葡萄牙政府还因为英国东印度公司让他们转运的事,出台过政策:不得从澳门的外国人手里收购鸦片,咱们要收、运、卖一条龙。

当然,比英国人后来的种、收、运、卖一条龙还差点。

此时葡萄牙人不但垄断,还打出了“品牌”。

果阿那边产的,叫马尔瓦;土耳其那边产的,叫金花;孟加拉那产的,叫芭达娜。

历史上,在1773年英国在印度建立了“鸦片种植合作社”、提供小额贷款和统购统销之前,西方输入的鸦片主要还是土耳其金花,一般是葡萄牙人收、运、卖一条龙;荷兰人运一部分马尔瓦,主要往福建和南洋卖。

1773年到1818年期间,英国为了赚钱,宣布自己种产的芭达娜才能卖,马尔瓦不能卖。这时候,土耳其那边产的金花,就不行了。英国控制的孟加拉产的芭达娜为主。

1819年到1830年,犹太散商、当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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