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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六章 南洋大开发(五)(2 / 5)

就当抵船票和这三年的伙食费了。

三年之后,开始有工资。

但是伙食费还是要扣除的。

或者,可以选择不扣伙食费,分一小块土地,伙食自理,每天去上班赚工资。

前者算是雇工制。

后者其实就是变种的农奴制。

因为分到的小块土地,只能保证基本的生存。

种点南瓜、红薯、木薯之类的,保证饿不死。然后每天去种植园上班,赚钱用。

不得不说,干一行的人,思想都是相似的。导致了上百万爱尔兰人因土豆死亡的制度,他们并没有学习过,只是无师自通。

这也是那些决定下南洋的人和刘钰博弈的结果,他们认为纯粹的工资制,工资最低要保证人饿不死,甚至还要保证他们家里其余人饿不死,这样成本更高一些。

但如果分一小块土地,让他们自己解决伙食,但不可能依靠种地完成向自耕农转变的积累,那么各个种植园就连伙食费都免了。

这些人也能接受更低的工资,降低成本。

这么多种植园,肯定是要有统一的监管法令的。

双方博弈之下,刘钰倒是不在乎,这些人的命运在他们自己手里,先把他们运过去,日后自然会想办法争取自己利益的。

应该来说,这些种植园的生活,比起巴达维亚的甘蔗园糖厂,还是要好一些的。

毕竟那时候都是无居留许可证的,老板会用去荷兰人那举报去服苦役,来吓唬那些人接受最低工资。大顺占了南洋,鼓励迁民,至少这一点上行不通。

而且,种植园模式,解决了“小农是一个个分散的土豆”的问题,成百上千人聚集在一起,一起劳作,想搞点什么事情、传播点什么思想,也容易。

既是存着命运要靠自己斗出来的想法,刘钰也没有搞一些施舍或者赐予式的福利制度。

最终定下的条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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