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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七章 撒旦与震旦(3 / 6)

由贸易,我就是为了本国的利益着想,本国利益至高无上。

这样一来,不管是笛福,还是亚当·斯密的那一套中英贸易的拙劣解释,就都可以解释了。

但是,这就舍弃了神圣性、舍弃了普遍适用性,也就舍弃了“天赋的正义”。

那法国为了保护本国工业,该不该打击英国,是不是对的?显然是嘛,本国利益为上嘛。

印第安人反杀北美殖民者,剥掉殖民者的头皮,是不是对的?显然是嘛,本族利益为上嘛。

日本禁绝基督教,驱逐切支丹教徒,屠杀岛原教众,是不是对的?显然是嘛,本国利益为上嘛。

荷兰在安汶岛搞屠杀,抓了英国商馆的人,全都弄死,是不是对的?显然是嘛,本国利益为上嘛。

舍弃神圣性和普遍适用性,就要舍弃“天赋正义”,而舍弃天赋正义是要下地狱的,所以不可能舍弃神圣性。

大顺这边的高官来到新教国家,觉得鸡同鸭讲根本讲不明白道理的根源,就源于此。

这也就是为什么会出现这边高喊自由贸易,那边要求禁止棉布;这边高呼自由贸易,那边给出的方法看起来纯粹扯淡……类似的这种正常中国人根本无法理解的逻辑。

中国是找不出类似的词汇来形容这种逻辑的。

看起来,最接近的词好像是“既当又立”。

实际上差了十万八千里。

既当又立的前提,是内心知道“当”是不对的,否则还立什么立呢?

如果内心认为“当”是对的,而且虔诚地相信自己有资格“立”呢?

笛福到死都觉得,羊毛、呢绒、还有他念念不忘的陶罐,在中国卖不出去,是因为中国这边“违反了上帝的安排,没有自由贸易”。

但问题是,不管是大明还是大顺,哪怕是历史上的满清……说好听点是对贸易品和本国经济自由放任,说难听点就是压根没感觉到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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