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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八章 王朝的最后一次成功改革(八)(2 / 6)

朝廷既想尝试加强集权,就必须改变过去只统不治的手段,要把统治深入下去,就不得不承担乡绅所承担的诸多作用。

而且总也得考虑一下成本,万一赔的太多,朝廷根本无能到连在一州两县搞青苗贷的能力都没有呢?

思索之后,皇帝又问道:“如爱卿所言,假设一处行了一条鞭法、又以有地的自耕小农为多,那么这青苗贷就是可以用的,是吗?只是,若农户无钱呢?”

刘钰淡定无比,语气毫无恻隐。

“若无钱还,则收抵押的土地,强制执行。青苗贷办贷者,亦有类似秦时以吏为师的责任,宣讲清楚。”

“收地之后,朝廷公开出卖。”

“失地百姓,或去苏南等地做工,或下南洋去种植园。”

“若真有这等地方,这等制度,臣敢保证容纳的过来,不会有什么流民之变。”

“其一,百姓均有自田,又减轻负担,纵有灾祸,也非是一下子就全一无所有为流民的。”

“譬如那洪泽湖,一下子溃堤,苏南苏北皆为鱼鳖;但若开掘入海口,涓涓细流,则无大碍。”

“如今对外贸易发展,工商业每年都需新人手。但要是如之前阜宁水灾那般,一下子涌入二三十万,肯定容纳不了,必有民变。”

“而若百姓皆有田产,今年破产两千、明年家破八百,这就好说了,足以容纳的过来。”

“青苗贷,反过来又可以减缓这种破产的速度,使得百姓以涓涓细流的方式,慢慢去做工商事。”

皇帝略微愕然,半晌道:“爱卿之意,即便现在天下均田,爱卿也绝不支持井田,而是允许买卖兼并?只是均田之后,抢在兼并之前,使得工商业能够容纳每年兼并失地的百姓而已?”

刘钰叩首道:“陛下,臣不是不支持井田。而是,朝廷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控制井田农民,每年入城做工的人,恰好是城镇工商之所需?若无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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