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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零九章 唯一手段(2 / 6)

这种“根本不是大顺人”的视角来看,这河滩、河坡、空地、荒地,凭啥是地主的?

而以现在标准大顺人的视角来看,道路、土地、河流、河滩,属于私人所有,简直理所当然。

除此之外,还有盐井的合同,也是五花八门。有子孙永佃的、有二十年租期的、有后续分红的、有土地入股的、有土地质押换押山银的,等等等等。

比之东南那边叫人头疼的田皮、田骨,实在是复杂的多。

而这些种种,是否影响盐井发展?是否提升了盐的成本?

这是显而易见的。

这一次牛从昀要直接出圈地规章,要的就是把土地的租约简便化,甚至是以朝廷强制的手段,强行购买土地的使用权。

他这个圈地规章的一个隐藏法理,就是说土地所有权是归朝廷的。

所以,公司花钱买地,但朝廷将来还能收走,因为在这个隐藏法理下,公司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但,这件事无异于一场移风易俗。

天下的百姓心里都存着一个普遍的意识,地是自己的,是私人的,不是朝廷的。

这是唐朝均田制崩溃之后,延续了将近千年养成的思维方式。

均田制崩溃之前,百姓的意识里,田是朝廷的,自己只有使用权。

但均田制崩溃之后,田就是私人的了。

甚至于,包括田皮、田骨的分离,那些只拥有田皮的人,也认为那些土地也算是属于自己的。

支撑大顺底层法律的,不是成文的大顺律,而是习惯法。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不谈地主对荒滩、山林等的占有,只说普通的自耕农。

老百姓做饭,是需要烧木柴的。

这一片村子旁边的树林,没法定下来是归谁所有。朝廷又不能收税,因为专山泽之利,那是周厉王之暴行。

但根据习惯,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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