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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理藩学(下)(3 / 6)

农民依旧是农民,并不是农奴,柴明达尔也没有支配这些农民的法律授予的权力。

迁徙也好、跑路也罢、换家也无所谓。

总之,殖民政府认亩,不认人。

也就是一种激进手段,打碎村社传统、敲碎土地所有权弄不清楚的问题,把一群界于地主和税吏之间的角色,通通快速地主化。

日后你是搞种植园,把地租给工商业者、驱赶百姓逃亡;还是强迫百姓种植稻米、棉花;亦或者你就没有上进心就是要靠收租子活着,这都方便。

因为大顺的统治水平,绝不可能直达每一个农户,而且村社制度、种姓制度这些东西,大顺搞起来也麻烦。

所以在牛二看来,这种明确所有权、批量制造地主的方式,就是对大顺而言最合适的办法。

农民原本也要交税,而且因为包税制和层层分包制的存在,他们的赋税并不低。

现在无非也就是换了个皮,把农民要交的税,在名目上换成了地主的租子。对农民而言,区别不大,甚至可能比之前的负担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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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减少了中间环节,虽然还有一个中间商。但比起来传说中原本柴明达尔制下的8层中间商制,肯定还是减轻了百姓负担的。

8层中间商,政府能收到的钱还是那么多,下面承担了多少税赋,那就天知道了。

那还不如直接搞一层承包商,大顺直接在孟加拉,创造几千户拥有几万亩土地的地主。

由他们,作为大顺在孟加拉统治的基层支柱力量,瓦解掉原本的旧势力、旧贵族的影响。

形成一种殖民政府——县衙——地主——永佃农的减少中间环节的垂直结构。

大顺在税收上,也只和这些创造出来的地主打交道,不和下面的农民、村社打交道。

这样做,是有显而易见的好处的。

政治上,可以将旧的上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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