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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六章 凡尔赛和约(十二)(2 / 6)

从北美西海岸运回来更合适。

只说横在草原区和港口之间的落基山,那就是个根本过不去的坎儿。要是大顺能解决这个问题了,那么松辽分水岭以北的大片平原,现在就能作为商品粮基地了,显然这个问题这时候解决不了。

但是,大顺却可以生产粮食,形成一个人参——大顺松苏地区白银——白银回流到毛皮产区——再用白银从大顺移民区买粮食烈酒沿着河流而下的完美商业循环。

说其完美,关键就在于,白银是世界货币,可以通过东西方贸易直接走账;粮食沉重,顺流而下,最省人力。

即便说,大顺的目的也不是生产粮食、对于北美西海岸的经济价值只认黄金白银。

但是,大顺极为尖锐的人地矛盾,使得移民本身就是大顺的迫切需求。

而移民的人种粮食……这属于额外的事。而大顺这边的移民,不种粮食是不可能的。而且,只要能卖,不多种粮食也是不可能的。

探险队的年轻人对于北美西海岸移民一事,是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的,很清楚“金矿搭台、移民唱戏”的道理。

于是,很容易地,他们就举一反三地推出来了一种可能。

是不是,落基山以西的平原区,也可以用这种方式呢?

只不过,搭台的,不是金银矿挖出来的金银,但却是人参貂皮等贸易品变成的金银呢?

如果,大顺朝廷集举国之力,不计成本、不考虑利润回报、不以经济为导向,那么的确可以不择手段地完成移民。

但显然,现在看起来朝廷并没有这个意思。实学系里的激进派,都是些没啥影响力的年轻人,人微言轻,因为实学派里的老一辈爬上去了人不微言不轻的,已经成为了大顺这一波扩张潮的受益者,他们当然不怎么激进,反而被评价为和刘玉一样混成了保守派。

激进派年轻人居多,又没啥权,至少在朝廷内部影响力不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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