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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四章 歪经已成(中)(2 / 8)

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政策和说辞。

这里的生产力,是李斯特定义下生产力,并不是老马政治经济学里的生产力概念。

在这种定义下。

需要一个强力的国家,来完成德意志关税同盟,以促进这种生产力的发展。

这是德国。

需要一个强力的国家的干涉,来完成工商业的发展,需要一份详细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包含铜、煤、木材、谷物、丝绸、钢铁、玻璃在内的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具体扶持方法包括津贴、奖励金、出口退税、提高关税等……

这是美国的汉密尔顿。

需要一个强力的国家,在已经达成了先发优势的条件下,以炮舰、军队、刺刀等,保护自由贸易、推行自由贸易。

这是英国的自由贸易。

等等、等等,其思路都是一脉相承的。

在这里,李斯特定义下的“生产力”,更类似于具象的“工业化”。

在这里,生产力,不只是包括科学技术,工厂,设备,机械,产品等等。

还包括政治制度,社会与文化道德,社会运转形态、法律等等因素。

简单来说,就可以理解为“工业化”——一套包括技术、工厂、产品,以及与工业时代相配套的政治制度、社会道德、文化产品、社会运转、工业化时代的法律、工业化时代的意识等等、等等。

也就是说,“工业化”、或者说,工业时代,被视作一种目标。

而国家,或者说,政权,将作为一个“工具”,来实现这种目标。

一切,以这种定义下的“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

定义的区别,在于老马定义的生产力里,是不包括生产关系的。而是作为“寻求到底是啥玩意儿决定了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答桉,即生产力。这是一种逻辑演绎。

而李斯特定义下的生产力,是一种直观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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