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都市言情>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二百一十章 药店关门,医院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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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药店关门,医院停业!(2 / 12)

的是国有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这些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类则是与此相关的,按照法律规范,从事公众职业活动的人员。”

在电话里。

这名律师十分重点的分析了这三类人员。

第一类指的是公安机关、公诉机关等政府人员。

第二类指的则是国有企业,公立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等人员。

但第三类……

却照样包含了私立医院。

因为……

这个行业,涉及到了大众领域,且事关民生,属于特殊机构。

也需要接受重点监管。

“这……也包括?”

刘桥听后,瞪大了眼睛。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

“在司法实践中,有过诸多私立医院的人为了谋私而进去的桉例,你……不会牵扯进去了吧?”

那话那头。

刘桥的律师朋友忽然说道:“我可跟你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看似没什么,但在量刑上却十分严重。”

若是运气好。

没有被查出财产的来源,将按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但……

事情往往没有这么简单。

若是被查明了来源,确定了受贿事实……

那将被判处受贿罪,按照受贿金额的多少来判刑。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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