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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此时应导引国际私法!(2 / 5)

太贪,只顾自己抢地盘,让小弟们白死人,白搭钱粮,不给好处。

所以不方便报复时,没人说话。

一旦史斌拱火挑拨,甚至主动攻打梁国,其它人也群起而攻之。

所以要怪就怪梁国这两代君主太拉胯,爹不行,儿子也不行。

格局太逊。

反正现在和梁国闹的绝交了,也不用管谁对谁错,再说这个没意义。

但是吧,出岚国的大商人,是皇商,有的是钱,采购量巨大。

以前和梁国是朋友,随意过境。

现在绝交了,不能从人家境内经过吧?

不抢死你才怪。

不把你的人杀光了才怪。

那怎么办?

绕道。

但绕这么远的路,绕这么大圈,额外产生的运输成本和其它成本怎么办呢?

风险一共就这么多。

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按出岚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属于情势变迁,对方必须加钱。

而按桓涂国的法律……

该国官员素质极低,上来就骂:“加你妈……我朝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我们国的法律,这种事属于天定活该条款。意思就是说,老天爷让你活该,多余的钱,你自己承担。”

天突国的法律呢,则这样规定:“只要你迟到,大宗货物误期送至,伤害了本国人的期限利益,一律处以五百两银子的罚款,至于原因,则在所不论。”

要是五分钱,那也罢了,谁也不会闲的蛋疼因这点小钱跟你打这官司浪费时间。

五百两银子,那可不是小数啊。

出岚国皇商当然不愿意赔这钱。

以他的身份,当然不缺这点钱。

但是这事敏感啊。

他以皇商的身份行商,如果被罚,到时人家会这样说,出岚国被罚五百两。

罚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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