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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章我不是酷吏(1 / 5)

周兴一直以为,使用刑罚让罪犯招供是一件很下作的事情,很多时候,他宁可对罪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教,也不愿意用简单粗暴的刑罚逼迫人犯招供。

刑罚之所以存在,并不是为了惩罚罪犯为目的才产生的,而是为了匡正天下任的得失,矫正天下人谬误的一种工具。

总体上来说,刑罚就是一种教育罪犯,改正罪犯,让社会清明,百姓自律,道德水平得以提高的一种很好的工具,属于律法的辅助方法,与公堂,监狱,军队一起形成了维护社会法纪的国家工具。

是一种堂而皇之的行为,一种正大光明的工具。

人,有了错,就一定要纠正,就像小孩子犯错会有父母用鞭子纠正一般,大人犯了错,就可以理所应当的使用夹板等等刑具了。

因为对律法,对刑罚有很深的认知,周兴还是属于不喜欢动用刑具的人,他觉得,人之所以为人,就应为能通人事,讲道理,知道对错,有荣誉感,还有羞耻感。

错了,就是错了,每一个成年人在犯罪之后,只要供认不讳,诚心改过,就不算什么大事情,毕竟,接受惩罚也是人生的一部分。

李义府赤着脚走在冰冷的大地上,脖子上沉重的二十斤重的大珈让他直不起腰身,寒风在满是破洞的衣衫里纵横,让他得不到半点的温暖。

这可不是周兴在故意折磨他,在离开洛阳的时候,云初念着李义府是他的老师,专门送来了棉衣,棉鞋,以及不少的吃食,甚至还有酒,是李义府自己发狂,弄烂了衣衫,丢弃了鞋子,还把那些美味的食物以便溺污染的吃不成了。

此时的李义府须发凌乱,两只眼睛深陷,如同鬼火一般,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还活着,还能迈动没有知觉的双腿一步步的赶路。

周兴就跟在李义府的身后,李义府走一步,他就走一步,只不过他脚上是厚厚的毡靴,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袄,棉袄外边还有一袭狼皮裘衣,头上更是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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