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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逢生(2 / 5)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妖殊途的道理人尽皆知,但这并非滥杀的借口。

妖以人为食,人以妖为药。

那是玄幻最为常见的背景。

其中并无是非善恶,更无人性兽性,有的只是野蛮的对立,是不存文明的相互厮杀。

厮杀的驱动力只是立场有别与血脉仇怨。

所以无论妖人何者,都没资格标榜正义。

谁都可以是受害者,也都可以是加害者。

正当与否,且看因果。

或者说,只有相对卑劣者的正义。

但如果世间存在文明......

妖人文明昌盛,即便无需厮杀也能生存下去,也都有思考的余力。

那是非又该如何定论?

如果妖族进犯过人族,让人族感受到了危机,那宁洛就可高举正义的大旗,不分青红皂白肆意屠戮众妖?

能做出这种事的,无非只是个卑怯的施暴者。

是个彻头彻尾的双标怪。

也是个胆怯的懦夫。

更是兽性的体现。

要说得再简明一些,那就是与昔日穷凶极恶的倭族无异。

那是宁洛铭刻的骨髓中的记忆。

昔年小日子族暴行的根由,起因无非也是被来自西方的枪炮所辱,后又觉得自身产出不足以支撑扩张。

它们自欺欺人,打着保护族人,武力捍卫的正义旗号,远渡重洋烧杀抢掠......

那这是人?还是兽?

人妖对立?

没有必要。

毕竟无论人族还是妖族本身,都并非铁板一块。

有人扯上人族大义的旗号,就可以给暴虐行径赋予正当化的理由。

但倘若把人族分化成国家大义,那又是另外一副嘴脸。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双标。

“人”,如何界定......

宁洛在浑噩的状态下,找到了答案。

人种,民族,国家,肤色,性别,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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