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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零章 画像(1 / 4)

与此同时,喝得烂醉如泥的何文广,被人堵了嘴巴,塞进了一只大麻袋。

而霍誉则是在次日上午,才看到明卉的信。

他长长地舒了口气,他的小姑娘,不仅聪明,而且能干,最重要的,居然写信给他了。

当然,明卉是以合作者的口吻写的这封信,但霍誉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其实夫妻之间,也是彼此的合作者,共同经营一场婚姻,一个家庭。

他叫来闻昌,说道:“这件事交给别人,我不放心,你亲自去一趟永平府......”

从京城到永平府五百余里,十五天后,闻昌返回京城,带回宝芳签字画押的口供,他没有带宝芳一起回京,因为宝芳已经残疾了。

那个可怜的女人,听信族婶的话,将刚满周岁的儿子托付给婆婆,自己跟着族婶去了京城,起初,族婶说要介绍她给大户人家做仆妇,可是到了京城,却以二十两银子的价格,把她卖给开暗门子的刘婆子,刘婆子的女儿前阵子跟着小白脸跑了,手里正缺给她赚钱的人。

宝芳在三石头胡同做了整整十年,从十七岁做到二十七岁,给自己赎了身,带着这些年辛苦存下的银子回到家里,万万没想到,族婶为了隐瞒卖掉她的事,在村里造谣说她跟着野男人跑了。

宝芳身上的银子被婆家人抢走,她被打折双腿扔在路上,被一个老光棍捡回家里,那老光棍四十多了,脸上有麻子,但为人还不错,宝芳的腿好了以后也落下残疾,两人便凑合着一起过了。

闻昌擅画,他根据宝芳的描述,给当年的那个人画了一张肖像,这张肖像已经得到宝芳的认可。

根据宝芳所说,那人三十五六岁,自称姓钱,让宝芳叫他钱爷。

钱爷不喝酒,也不赌钱,甚至不好女色,他在宝芳家里住了一个月,却没动宝芳一手指头,他给宝芳二百两,要求是这一个月里,宝芳不接客,对外只说是被人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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