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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七章 挖墙脚(2 / 5)

这一个屁崩不出三句话的性格,他能当什么气氛组,不破坏气氛就不错了。

导盲犬领着老严走过,尾巴往江阳腿上扫了扫。

“嘿!”

江阳后退一步,“你这傻狗亲切个什么劲儿。”

在老严刚来的时候,因为老庄崴脚,江阳给老严当过一阵子陪跑员,从那以后,这狗子对江阳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亲热,不知道的还以为江阳喂过它火腿肠呢。

老严很严肃的纠正他:“靓仔不傻,很聪明。”

虽然知道了这条狗叫靓仔,但江阳有那么一瞬间,还以为老严在夸他呢。

老严向前走了。

江阳往身后瞅了瞅,侯兵这孙子早领着葡萄走了,这会儿还不知道在哪个偏僻的角落在交流口腔菌群呢,他今儿来这儿集合的时候,就看到俩人在这么做了。

江阳只能自己往地铁站走了。

今儿养精蓄锐,多一步都没跑,踩点都是坐车,所以江阳脚步轻快,很快赶上了老严。

“起的这名字,太占我们帅哥的便宜了。”

江阳说。

老严虽然冷冷的,说话言简意赅,但这些天跟江阳聊的还算不错。

老严至今没有找到固定的陪跑员,陆陆续续来过几个志愿者,但都没有坚持下去,或因为志愿者自身原因,譬如心血来潮当志愿者,现在血潮退了;工作调动;谈女朋友了,要加班了什么的,都理解,也挺正常的。也有志愿者是受不了老严那脾气,觉得我当个志愿者,不说高人一等吧,至少得和颜悦色跟我说话吧,你冷冰冰干嘛呢,就也离开了。

这也理解。

就不说别人了,江阳也不想当老严的陪跑员。

然后。

志愿者换的多了,老严渐渐地对江阳话多起来,时不时地还给江阳带一罐汽水,说是居委会发的福利,他们家没人喝,让江阳帮着消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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