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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城门百户(2 / 4)

大晋非功不封爵,军功制度十分完善。

斩首敌人十个首级,就可以晋升百夫长。如今吴发斩首敌首十七,都在兵部备案,再斩首十三,就可以升任把总...

“不去不去。”

吴发本是城中地痞,他有一个舅舅,是东城门的一个千总官,正儿八经的正六品武官。

几个月前,他直接被自家舅舅抓壮丁,成为城门兵。这些军卒一则巴结他,二则巴结他那个舅舅:“哪有时间去?”

前身是一个地痞,却极为孝顺。

家中有一个母亲,打小父亲去世后,吴发就开始混地痞。本以为这一辈子就做一个青皮,去年,跟随大军北征,本以为已经死了的舅舅,升任千总。

舅舅回京后,得知他成了一个青皮,每天找借口揍他,最后没办法,才成为一个城门兵:“以后要是再打仗,谁往前冲谁孙子。”

冲的快,死的快。

死了之后,给你几两银子抚恤金,这辈子就这么交代。

这不,前身身中七处重创,三处致命,要不是他借尸还魂,前身不就凉凉了?

青皮咋了?

青皮发展好了,就是青帮。到时候小弟遍天下,堂口舵口无数,振臂一挥,一夜之间换天下!

“嘶!”

吴发有些震惊,前身还有此等志向?

继承前身用生命换来的百户官,他都等着混吃等死。

混吃等死,勾栏听曲,娶几个婆娘,总比前世潇洒的多。

吴发喜欢主动出击,跨马驰骋,不喜欢被动。

男儿持枪跨马,杀敌丢盔卸甲,展现自己的威猛,才是好汉。

他这一身伤还没好呢,都不敢剧烈运动,怕伤口崩裂。

让吴发诧异的是,这位地痞流氓的大哥大,竟然还是一个初哥,真是白瞎了做地痞这几年。

既然是初哥,那就更不能去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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