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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五章 多事之秋 (下)(1 / 7)

沈默的签押房外,种了两棵树,一棵是柿子树,一棵也是柿子树。时近深秋,枝头的叶子落光了,挂满了小灯笼似的火红柿子,煞是好看。

坐在直起湘帘的明窗前,张居正侃侃而谈。他所说的‘一条鞭’法,就是将一州一县的所有田赋、徭役以及各种杂差和贡纳,统统编为一条,折成银两交纳,并由官收官解。称为‘一条编’,因为编与鞭同音,故而后来都称‘一条鞭’。

在一条鞭法出现之前,农民对朝廷的负担,主要有四部分,一是土地的田税,二是特产地要向朝廷贡纳土产……比如杭州要贡茶,湖州要贡绸,云南要贡木头等等……三是壮丁要服徭役,四是,在正役之外,还有各种额外的杂差。

这一套赋税制度,是极为不合理的。先看农民,因为交纳田税,均是谷麦实物,所以,每年夏秋交税之期,先由各保各甲收齐税粮,用车船送到乡里,再由乡及县,由县及府,由府解运各布政使廒仓,其间不知要耗去多少运力差役,又不知因沿途损耗,层层盘剥,粮户平白增加多少负担!同时,他们还要负担沉重的劳役,在正役之外,官府随意加派杂差,免费大量使用劳动力,严重影响农民正常的生产活动,并将其牢牢的束缚在土地上,使社会缺乏自由的劳动力。

结果便是,农民苦不堪言,挣扎在破产线上,出现大量的逃亡,而国家,也因为贪官污吏的层层盘剥,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尤其是缺少可供支配的银钱,长期在经济危机中不可自拔。

改革势在必行,早已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事实上,在一条鞭法之前,自洪武后期,至今一百五十年间,本朝便已经出现了一系列的赋役改革,如‘均徭法’、‘均平银’、‘纲银’、‘征一法’、‘十段锦法’、‘一串铃法’等等,由不同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提出、施行。

可是,无论名称如何,他们都将‘赋税折银征收’,作为最主要的一项改革内容,而且贯彻的是‘赋役合一、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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