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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挑个媳妇吧(1 / 5)

这一顿迟来的晚饭估计要吃好几个小时。

白榆有了这种预感。

在意识到自己亲爷爷从外国赶回来时,他就已经眉头一皱,熔……

意识到了事情并不简单。

他也不是傻子。

苏家一家三口都瞒着自己,肯定是有什么关键和重要的事,否则不至于连苏若离都要当谜语人。

他思前想后,心想应该和自己的母亲无关,和北冥家也没什么关系。

唯一能想到的事,就是要被老爷子带回老家结婚了。

回老家。

不是大夏,而是罗马。

罗马啊!

坐幽灵船都要一个月时间才能横渡死潮的。

几乎可以说是另一个世界了。

当然,将来有机会,肯定要去一趟瀛洲和罗马,试试看能不能见到她们,但不能是现在。

去了就要被逼婚,而哪有年轻人喜欢被长辈逼婚的?大家都是喜欢摆烂或者自由恋爱啊。

而且和长辈说话的时候,难免会有些拘谨感。

哪怕知道对方对自己很是溺爱,白榆也已经过了恃宠而骄的年龄段了。

上辈子,他就因为超能力的事从小到大都活的小心翼翼,可以说是从小就很懂事,就不明白什么叫做恃宠而骄,反而很会揣摩别人的心理;这辈子自然也不可能走回头路。

老人家如果子孙成群,也肯定会特别宠爱某个小家伙,这玩意看眼缘。

但不论是哪一个老人都肯定喜欢听话懂事的后辈。

白榆不想说自己表现的很拘谨很讨好,但他感到不自在是真的。

特别是白破天直接承认自己是书圣的时候,空气都凝滞了几分。

这就是十凶的含金量嘛,而且,似乎还不止于此。

“超凡五阶不过是一个概念上的定义。”

“真正到了这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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