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都市言情>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400章 被告方的激烈反驳:自首有立功表现,为什么不可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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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被告方的激烈反驳:自首有立功表现,为什么不可以减刑?(1 / 7)

第391章被告方的激烈反驳:自首有立功表现,为什么不可以减刑?

审判台席位上。

徐如风在听完董白浩的陈述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根据庭审场上董白浩现有的交代情况。

可以称作是以残忍手段侵犯幼儿,并将其残忍杀害。

不过.…

还有一些主观的问题需要问清楚。

理清思绪。

徐如风继续开口询问:“被告人董白浩。”

“按照你的交代。”

“董果果在前往街道镇上出售百香果,晚上回家时遇到了你。”

“当时董果果的百香果都已经出售完毕,售卖所得56元。”

“你再将董果果杀害以后,将其售卖所得的56元取走了是嘛?”

“是的。”

董白浩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

“那伱取走这56元的想法是什么?”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董白浩犹豫了几秒:

“我当时的想法挺简单的。”

“我想的是,如果万一有人发现了董果果的尸体。”

“拿走钱也能起到一定的误导作用,至少有可能避免调查,不让这件事情牵扯到我身上。”

“好的。”

徐如风在询问完这些,微微点点头。

问询到这一步,这个案件的基本脉络算是已经理清楚了。

基本上可以确定的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董白浩的犯罪动机和犯罪主观以及客观事实情况。

犯罪罪行就是以侵犯为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在实施完侵犯后,又将其残忍杀害。

这就是具体的罪行。

确定完这些.…

案件的罪行和基本情况已经定下,剩下的就是锁定对刑期的讨论。

侵犯幼儿,并残忍杀害幼儿。

这是重罪。

但是鉴于董白浩,在这个案件中,主动自首并交代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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