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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醉里挑灯看剑 第肆四章 战地记者(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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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班长李老东在他那次踩着鞋根叼根烟气定神闲的跑完一个五公里全副武装越野之后曾经告诉我说,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步兵,首先得要练出一双铁脚板——是的,我想我还不是一名优秀的步兵,因为我并没有追上那个鸟兵乘坐的喝黑油放黑屁的铁疙瘩,我的脚板子,还是肉做的,当我奔袭到了指定地点辛村,精疲力竭的坐在背包上脱下自己的解放鞋之后,发现自己的脚上已经打起了四五个血泡了。

连长杜山的脸都跟关二爷一样红了,或许又是那面咱们五连的连旗把他的脸映得血红血红的,杜老板虽然只是挎上了一支手枪而没有背上一支81-1,但是他举着这面连旗狂奔了一路,我想他也够呛,毕竟奔跑时扬着一面旗帜比挎着一支81-1所遇到的风阻要大得多,杜老板干咳了几声吐了几口唾沫,然后向我们传递了一个爱的讯息,他说,同志们啊,咳咳,我们已经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任务,在规定时间抵达了指定地点,根据师首长的指示,我们将在辛村大休息以及就餐,咳咳,各排组织好人员休息,炊事班按照地形特点搭建灶台做饭,一班派出警戒哨两人,大休息时间为一个小时,13点15分集合——毋庸置言,这是一份迟来的爱。

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我生理上历经极度的疲累之后产生的恍惚感顿时转变为了幸福的眩晕感,于是我伸出自己一只仿佛毫无知觉了的手,笨拙的将别在自己的手臂上的一枚别针取了下来,从手臂的臂袋中掏出了烟和打火机,还好,虽然这一包牡丹的盒子都被汗水湿透了,但是烟还有没打湿,摸了一支叼在嘴上,打燃火机,我径直先烧起了别针,烧了一会之后,就掰过脚,一个一个的刺破了脚上的血泡,清澈的体液随之流淌出来,从屁兜后面掏出一块早就准备好了的虎骨风湿膏藥,撕了几片就往脚上的空瘪的血泡上粘——老兵们都是这样处理血泡的,形象的说法是,先放水,再堵嘴。

把烟点着,把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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