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玄幻魔法>封神记>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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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 / 6)

在我来说,如果芙纪瑶和绝色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雌性生物,那歌天肯定可称冠群雄。他把阳刚的雄姿发挥得淋漓尽致,如若天上的太阳。

像法娜显般,呈透明状,没有物质的感觉,幸而穿在身上枣红色的盔甲,将他实体化了,恰如其分的强调了他比我还高了半个头雄壮的体型。肩宽、腿长,卓立离我百步的巨岩上,确有拔地撑天的气势。依附睥睨天下的神态里,又另有一股悠然自得的意味,像阳光般令人目眩。

他的面相有种能慑服人的险峻冷酷,似是由宇宙亲手动工琢磨出来的生物雕像,鬼斧神工般显露他颇有点盛气凌人、自负自信的个性,那是一种宏伟的感觉。高隆的鼻管、厚实的下颔、嘴唇微往上翘划出的弧度,仿似整个宇宙尽被他踩在脚下。

我看到的虽是翻译出来的幻象但正如法娜显说的,正正捕捉到他的真我。

不过最震慑人的是他金黄浓密的眉毛下如两颗微型太阳进驻眼眶内的眸珠,闪烁着难以言辞描述的神采异芒,坚定睿智,又带点孩子气的纯真,显露出事事满不在乎又不太认真的洒脱。

他的头发短如半指,硬竖如针,金光闪闪,强调了他浑圆的头形。手足均比我粗大,以赤足稳立石上,如崇山峻岭般难以动摇。歌天确实是非常独特的生物。

我们互相打量好一会后,歌天笑了,笑容阳光般灿烂。他是法娜显和绝色外第三个我遇上会笑的生物,虽然如法娜显般是视觉的翻译,仍代表发自他内心的感觉。

歌天盯着我欣然道:“好!好!好!难怪绝色仍未吸干你。自二千五百万年前与上参无念一战后,你还是首个能挡老子全力一击的生物,真舍不得就这么杀了你。初时还以为你是那头动了凡心的候鸟神,直至刚才穿阳一击,才试出你是全新品种的生物,拥有古怪至极的生物能量。你竟是阿米佩斯人吗?还是另有来头?怎会和妖精绝色混在一起?”

他说的是阿米佩斯语,听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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