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科幻灵异>高术通神> 第五百三十四章兰铃一响魂上路,此去阴曹不见天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五百三十四章兰铃一响魂上路,此去阴曹不见天(1 / 5)

饭店很大,今天应该是被林汉包场了。一共按中国传统宴席的规格,整整摆了三十桌的酒席。我进去后,马上有穿了旗袍的女服务员领我在一间桌子坐下。转尔,又有服务员把沏好的盖碗茶放到我面前。我微笑说着谢谢的同时,对面有个老爷子抬头瞥我一眼:“哪疙瘩的地呀。”

我心中一动!

唰的一下,我心说,这是有多少年没听到这浓厚的乡音了。

我到这个国家来,一直说的几乎全都是鸟语,这句,哪疙瘩地呀,简直是太亲切了。

但我按奈住激动,把心冷过之后,我抬头看了眼对方。

很猥琐的一个老头子,脸挺喜剧,长的一看就让我想起东北农村那种坐炕头,掐个小烟儿,守着一堆老娘们儿穷白话的东北懒汉。

但这懒汉却是有功夫的。

他身子骨领的应该是一种类似红拳的抻筋拔骨功。红拳功夫很赞的。并且实用性非常强。有名的陕西‘冷娃’亦叫‘愣娃’那股子冷冷,愣愣的气质,就脱胎于这门子红拳功夫。

春秋时候陕西那疙瘩就是大秦帝国的地盘,秦兵打起仗来,在六国之中,可是出了名儿的勇。史传,秦兵喝足了酒后。如疯虎般杀入军中,砍下一颗脑袋,就系腰上,然后再杀,杀到最后。按脑袋领赏,拿了钱,买酒,再喝!

一个东北蔫巴老头儿出现在纽市,身上学的还是陕西红拳的高明功夫,此外,这功夫,我看着跟道门的一些说法还有点关系,这老头儿,他是个什么来路呢?

我喝口茶,淡淡:“吉林那疙瘩地。”

对方愣了半天后。他猛地一拍手,指着我说:““哎呀妈呀,老乡啊!”

我说:“可不咋地,老乡啊。”

对方:“哎呀。我次奥,这眼泪都要出来了,妈了个x的,你瞅瞅这跟前儿,全是讲鸟语,客话的,这,这见着个老乡,哎呀,快点,快坐。”

对方说的鸟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