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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只是做了点微小的工作(1 / 6)

黄劲松并不知道,在他看来非常值得珍视的权力,其实冯见雄根本没放在眼里。

或许这就是眼界的差距吧。

在传统文科强校,法学院和文学院的境遇,往往是两个极端。

法学生很苦逼,国内17个一级学科里面,法学本科就业率始终万年吊车尾,这是人所共知的。基本上只有指望考研,要不就是失业——当然也有读完研之后再失业,读研失业两不误的。

文学生学的东西,看上去学到了社会上应该没啥用(至少在不学文学的人眼里是这样的),但往往就业率都还行。大量的文学生最后都找了和本专业并非直接相关、但多少可以蹭到点文学万金油价值的活计。

而对于老师来说,情况则恰好相反。

文学院的教授,一辈子只能指望职称、靠政策划拨的项目……

而法学院的教授,只要不是教那些扑街的宪法、行政法学,多半都可以在外面有外快。(如果真的不幸教了宪法学、行政法学的,还可以参考政法大的程教授,找女生吹吹牛,谈谈普罗旺斯的阳光。)

文学,是一个容易找到工作,但如果找的是本专业工作,就会很惨的专业。工作不对口,反而容易发达。

法学,是一个不容易找到工作,但一旦找到本专业对口工作,并且混到执照年限,就会抖起来的专业。

双方在价值观问题上,会如此这般鸡同鸭讲,也就不奇怪了。

黄劲松算计这算计那的这些日子里,冯见雄先是捏着鼻子浪费了十天的时间把期末考试过了、各种场面事儿应付过去——大一下学期,是每个法学生黎明前最黑暗的日子,因为这学期把高数下过了之后,后续只要不太脑残,就不可能再有可以挂的科了。

考完试,冯见雄就开始专心留心他和刘渊明教授合作的论文,以及和锦天成律所的金律师之间的纠纷,整个心思压根儿没有半点放在校辩论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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